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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外卖停送,电动车租赁费如何处理?法院这样判

2022-04-07 15:46:07 来源:工人日报

疫情外卖停送,电动车租赁费如何处理?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新业态台经营者与电动车出租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该电动车租赁公司同意免除部分租赁费用。

乌鲁木齐某科技公司挂靠某外卖台经营,其主要业务是为该外卖台进行餐饮外卖配送工作。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间,该公司陆续从某电动车出租公司租赁50余辆电动车用于外卖配送业务。

然而,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台外卖业务长期停滞,挂靠公司经营也深受影响。2021年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时,挂靠公司被告知需支付电动车出租公司车辆租赁费、车辆及车辆零部件丢失赔偿费等8万余元。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乌鲁木齐某科技公司支付某电动车租赁公司租赁费用。该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二审。法院审理中,该科技公司认为,由于受疫情的不可抗因素影响,中间有部分月份应该免收租金,在外卖台停业期间,曾通过微信联系对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遭到拒绝。

庭审中,法官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新业态就业形势等多方面进行调解,希望双方从疫情、新业态台经营形势及将来的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考虑。某电动车租赁公司最终同意免除租赁费用1.5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标签: 因疫情外卖停送 电动车租赁费如何处理 电动车租赁费 外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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