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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2022-03-10 16:10:39 来源:工人日报

据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受理湖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与被告周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双方就衡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出具仲裁裁决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查,被告周某系原医药公司员工。2020年11月3日,因其在公司生产作业时右手被带进拉线内导致受伤,经衡阳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经衡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出具仲裁裁决书,裁决被告周某与原告医药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医药公司需向被告周某支付各项经济补偿金共计130861.99元。原告对裁决书认定结果不服,遂向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刘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详细分析案件事实、讲解法律法规,寻找调解方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着力调解双方矛盾。经过法官耐心、真情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年来,衡南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屋场恳谈、巡回审判等方式,主动走进乡村、进企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标签: 衡南县法院 营商环境 巡回审判 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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