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还是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分清楚
2022-01-18 12:33:33 来源:工人日报
2019年初,某公司与何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何某协助公司筹备建立事业部并负责产品拓展、服务、销售及团队管理;合作期限为16个月;合作方式为公司出资及负责财务审核,何某负责事业部的运营,事业部隶属公司,何某仅拥有运营权及分红权利,公司出全资占股70%,何某不出资占股30%;定期分红。2019年1月开始,何某社保由公司缴纳,公司每月向何某支付20000元报酬。
合作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该协议。2021年5月1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工作群中向公司全体客户公告“何某因为个人原因已于5月15日正式离职……”随后,何某认为双方系劳动关系,公司对其进行单方面违法解除,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提成款。
法院:双方之间为平等合作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接受单位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劳动纪律,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条件,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的法律关系。
本案中,某公司与何某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根据协议约定,该公司与何某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为平等合作关系。
《合作协议》履行期间,何某从未向公司主张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缺乏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公司亦未对何某进行考勤等约束性管理,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何某坚持按照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处理双方纠纷,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劳动法和民法的保护对象不同
法官表示,劳动法调整的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范围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最典型的特征为管理上的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缔结,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就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和劳动者的管理者;而民法调整的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本案中何某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何某在合作期间具有相当大的经营和用人自主权,不出资即占股30%,虽然其社保由公司缴纳,但由于双方不符合劳动关系支配与隶属的特征,系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
标签: 一定,定要,清楚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 诺尔康人工耳蜗让听障儿童听见“未来”2022-03-04
- 民主不民主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2022-03-04
- “动态清零”做法符合中国实际情况 中国为2022-03-04
- 中国空间站今年将全面建成 首次实现6名航2022-03-04
- 履职一年间丨全国人大代表柴闪闪:给灵活就2022-03-04
- 神十三乘组4月将返回,今年再送6名航天员进2022-03-04
- 香港同心抗疫里的“凡人微光”,真美!2022-03-04
-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追梦绿色,守护净2022-03-04
-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北京冬奥会让冰雪2022-03-04
- 农业农村部:对农业科创企业支持贷款规模提2022-03-04
- 不下载APP不给看全文?工信部:立即整改!2022-03-04
- 持续增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2022-03-04
- “建议取消中小学生各种艺术考级”引热议 2022-03-04
- 全国政协委员丁磊:建议加速钠离子电池等新2022-03-04
- 电脑忘记密码怎么办?教你一招,半分钟就能2022-03-04
- “大妈”排队买金场景难再现2022-03-04
- 不下载APP不给看全文?工信部:立即整改!2022-03-04
- 爱看评论 爱比价格 这代年轻人购物有个性2022-03-04
- “互联网一代”开启新节俭模式2022-03-04
- “全过程人民民主”“动态清零”……两会全2022-03-04
- 创意微视频|微光2022-03-04
- 数评两会:21亿剂!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2022-03-04
- 微视频 | 你听,被爱着的感觉,真好!2022-03-04
- 【代表委员话三农】宋丰强:聚焦黄河绿色发2022-03-04
- 有事好商量丨小巷里的恳谈会2022-03-04
- 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龄如何计2022-03-04
- 工地发放工资卡“不符合要求”,只能去指定2022-03-04
- 骑车下班途中“自摔”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2022-03-04
- 女性平等就业权相关法律有哪些?怎么规定的2022-03-04
- 数据统计:《艾尔登法环》在Steam上售出100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