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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管理

2022-01-07 09:09:02 来源:工人日报

据安徽工人日报消息,1月5日,记者了解到,经安徽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今年 1 月起,安徽省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了省级统筹任务目标,即通过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六个统一”,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健全统一的业务台,推动政策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在 2022 年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统一按国家及省规定的参保范围,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地不得通过一次补缴费等方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保险费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均工资的 300%和 60%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核定政策,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2022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各项收入全部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和使用,统一结算,省、市、县(市、区)分级核算。2022 年起,省级统一编制全省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衡,适当留有结余,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据了解,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利于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增强基金保障效应,将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标签: 统收统支,管理,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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