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 > 房产 > 正文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北京三家房产经纪公司被罚2万元

2022-04-27 14:13:27 来源:中国网地产

4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期发布的信息显示,北京永亮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中天鲁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幸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遭处罚,罚款金额均为2万元,被罚原因是“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决定日期均为4月22日。

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永亮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58同城网站对外发布标题为“新宫地铁200米 新宫家园北区 正商明苑两居室大悦城万达”的出租房源信息,公司无法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北京永亮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三十五条,罚款金额为2万元。

北京世纪幸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58同城网站对外发布标题为“(新房)大兴区西红门 精装高品质社区 四环外五环内”,所属小区:熙悦宸著,售价:760万元的出售房源信息。该房源对应信息为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宸悦四季嘉苑项目,该公司无法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书面委托销售材料。

北京中天鲁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58同城网站对外发布标题为“(清盘特惠!仅一套)西五环园博园!精装四居!地铁300米!”,所属小区:熙悦天寰;售价787万元的出售房源信息。该房源对应信息为北京和信丰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熙悦锦园项目,该公司无法提供与开发企业北京和信丰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书面委托销售材料。

标签: 未经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 北京永亮嘉业 北京中天鲁冠 北京世纪幸福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cgu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品质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98 28 36 7@qq.com
 

未经中国品质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