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的IPO包括超级投票股份,这使高管和早期支持者对该公司拥有更大的权力。这种结构在其他一些受到高度重视和大肆宣传的科技初创公司中越来越普遍。
许多上市公司会发行一种形式的普通股,其中每股等于一票。这些投票使您在重要的公司决策中拥有发言权,例如谁担任董事会成员,发行新证券,甚至制定有关公司战略的特定决策。在一对一的发行中,想要更多权力的股东如果想要更多的投票权,就只需要购买更多的股票。
有人可能会认为,首席执行官,特别是那些拥有更丰富股权补偿的首席执行官,将具有更大的投票权。但是,根据ISS Analytics的数据,标准普尔500指数中近四分之三的首席执行官的投票权不到0.5%。目前,只有12%的标准普尔500位首席执行官的投票权超过1%。但是最近,超级投票股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科技公司中。
当公司在公开发行中实施双重投票制时,他们为股东提供两种投票权。在A类中,股东每股获得一票,但B类中的高管可以每股获得20票。这种模式为首席执行官提供了更多的公司权力。一些公司实现了两个以上的类,在这种情况下,它被称为多类结构。
在Google(GOOG,GOOGL)于2004年使其变得凉爽之后,这已经成为硅谷公司接管华尔街的流行趋势,并已成为Lyft(LYFT),Peloton(PTON)和Snap(SNAP)股份的组成部分。 。2017年,根据佛罗里达大学杰伊·里特(Jay Ritter)的数据,五分之一的上市科技公司采用了双重结构。
没有什么违法的。这个想法是投资者可以决定是否要投资于这种管理结构。但这引发了一个问题,即这是否最近导致了一些领导层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