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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 每日观察

2023-05-28 17:18:4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05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

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68.38%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此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

                              )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盛控股”

     )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盟固利”

     )68.38%股权。盟固利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

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

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盛发展,股票代

码:002146)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

在 2023 年 6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经核查,公司认为标的公司盟固利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

司最晚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

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

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

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宁宁

  注册资本:48,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38240473F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电池;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春明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注册资本:64,4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74151093XM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

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荣盛控股持有的盟固利 68.38%股

权。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

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意向协议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

                          ,约定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荣盛控股持有的盟固利 68.38%股权。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资产重组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乙方持有的荣盛

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38%股权。

  第二条双方坚持互利共赢、依法合规原则开展本次资产重组工

作,具体合作方式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和交易安排进一步明确。

  第三条因双方本次资产重组事宜可能构成关联交易,甲乙双方保

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内外部决策、审批流程,确保合作事项符合上市

监管要求,依法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通过市场选择中介机构并组建工作

团队开展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

查等。

  第五条本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正式

订立的重组协议书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为准。本协议一式贰

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交易意向协议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

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和条件由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

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

等中介机构并督促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

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或批准及获得

审批或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申请表》;

     (二)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

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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