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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15 16:56:1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3


(资料图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总股本 64,66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0 元(含税)。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666,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冯以琳,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峰、童建恩、田美华在《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人/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6.81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

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6.81 元/股调整为 45.5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皓月路 159 号诺德财富中心 A 座 3402 室

  咨询联系人:田美华、方青

咨询电话:0571-22913450

传真电话:0571-2282104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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