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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3-20 23:00:39 来源:证券之星

苏州龙杰                               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充分调动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有利于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苏州龙杰                                独立意见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冯晓东、陈达俊、梁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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