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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瀚川智能: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2023-03-14 20:17:4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绵阳埃克森”)拟向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采购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采购金

额为 3.9434 亿元人民币(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完成交付及验收。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锂电

池设备业务本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设备行业的影响力。

  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外部

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

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

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

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森新能源公司”)就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及公司相关电池产品采购等业务达成战

略合作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计划向公司或公

司关联公司实质性下达不少于首批 3GWh 的锂电池相关设备采购订单,并在后续

的 50GWh 投资中,在满足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

的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锂电池领域的优势,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实

施并建立长期合作,公司与绵阳埃克森签订了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销售合同。本

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销售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了

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

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绵阳埃克森拟向公司采购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采购金额为 3.9434 亿元人

民币(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

  (1)企业名称: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尤军

  (4)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6)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 2 号 1 号楼

  (7)主要股东: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0%;绵阳高新发展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0%。

  (8)主营业务:绵阳埃克森的控股股东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是一家集研

发、制造、销售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技术企业,聚焦在集中式储能、

分布式储能和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等应用场景,主营高安全、长循环、低成本的

储能电池产品,包括方形磷酸铁锂、全极耳大圆柱和钠离子电池。在产品方面,

不断实现由磷酸铁锂向磷酸锰铁锂、钠离子的产品体系迭代;在客户方面,立足

于国内外各大头部厂商的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开拓海外 B 端客户。

  (9)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存在交易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3.9434 亿元人民币(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设备生产及交付进度分阶段付款。

  (3)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4)履行期限:2023 年完成交付及验收。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就擅自解除合同、逾期交付设备、逾期支付货款、未

按约定时间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形约定了各自应承

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之间产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动力电池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引致设备更新

换代的需求持续增加,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专注新能源

及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主航道,聚焦发展汽车、电池和充换电设备三大业务,

其中电池设备业务主要专注于锂电池生产的中后道工序,做专做精,打造细分板

块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芯高速装配设备和化成分容设备。本次合同的履行,

有助于加强公司主航道业务的布局和战略落地,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电池设备领域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公司的核心优势。

  (2)根据前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计划向公司或

公司关联公司实质性下达不少于首批 3GWh 的锂电池相关设备采购订单,在后续

的 50GWh 投资中,在满足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公司或公司关联公

司的相关设备。通过本合同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双方战略合作框架的落地,为

后续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

司锂电池设备业务本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设备行业的影响力。

  (4)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某

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外部

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

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

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

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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