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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方软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视讯

2023-02-02 17:01:37 来源:证券之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英

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方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英方软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40 号”《关于同意上海英方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0,946,73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66 元,

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09,800,852.4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137,499.03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663,353.39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1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

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

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授权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如开立或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

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

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3,1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1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1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1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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