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财 > 正文

亨迪药业: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_天天即时看

2023-01-16 19:13:1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1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相关资料图)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

份数量为 146,70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255%。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46,701,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25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7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7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答邦彪、彭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cgu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品质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435 227 67@qq.com
 

未经品质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