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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30 23:10:0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

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8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2

月30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

董事程鑫先生、车海霞女士、伍惠珍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相 关 事 项发 表 了 独 立意 见 ,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为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相 关 事 项发 表 了 独 立意 见 ,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为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

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

励对象已行使权益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的协议;

  (13)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激励计划(草案)

                            》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为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会

议决议》

   ;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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