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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12-21 20:03:18 来源:证券之星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

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海南橡胶重点水利工程生产安

置用地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北门江天角潭水利工程移民

生产安置项目拟使用公司拥有的胶园,本次重点水利工程生产安置用地涉及土地

面积 6992.79 亩,约占公司当前胶园总面积的 0.2%,不会对公司橡胶种植端的

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济补偿标准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补偿标准

确定,获得的经济补偿可以弥补公司成本,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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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海南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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