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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建: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2-12-08 21:13:1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12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联建”变更为“联建光电”,股票代码仍为“300269”,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

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至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且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之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的规定,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由“联建光

电”变更为“ST联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将 被 实 施 其 他 风 险 警 示 暨 停 牌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安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审计报告,同时亨安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其认为公司2020年度

审计报告所述“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影响已消除。

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之第(六)项及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之规定:“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9.4条规定的

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4)。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12条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将于2022年12月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2年12月12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2年12月12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联建”

变更为“联建光电”,公司证券代码仍为“30026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

仍为2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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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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