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财 > 正文

【独家焦点】欣旺达: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2-12-02 23:09:0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2-19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 2,2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4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60 元/股;拟向 1,0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9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39.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拟向 2,2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份 39.19 元/股。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

披露。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

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为

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 2 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254 人调整为 2,248 人,首次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824 万股调整为 823.4 万股,授予价格不变。获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9 人调整为 1,04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由 1,669 万份调整为 1,667 万份,行权价格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共计 91

名(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75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1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 17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共计 284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28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8.6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 57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9.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中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股票期权行

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

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60-0.0700134≈19.53 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9.19-0.0700134≈39.12 元/股。

     以上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

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本报告出具之日: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含预留部分)的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cgu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品质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435 227 67@qq.com
 

未经品质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