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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时快讯】润建股份: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2-10-18 22:59:38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相关资料图)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报告》。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实际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1.80 万份股票期权。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

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746,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 元/份。同时,公司

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更新后)》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28,748,46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749,69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54 元/份调整为 21.34 元/份。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未行

权完毕,其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31,640份股票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鉴于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966,900份予以注销。

  本次共注销9名激励对象,共计998,540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

和决策程序;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

足的条件。本次行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更新后)》的规定,公司尚须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履行信息

披露等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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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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