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焦点:美吉姆: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2-10-13 22:06:13 来源:证券之星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资料图】
(经 2022 年 10 月 1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
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
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
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
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
持。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
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采取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实施细则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 世界观焦点:美吉姆: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2022-10-13
- 微头条丨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2022-10-13
- 天天新消息丨新宏泽: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22-10-13
- 短讯!*ST易尚: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0-13
- 全球微资讯!方正电机: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2022-10-13
- 今日精选:英 力 特: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2022-10-13
- 【时快讯】立航科技: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2022-10-13
- 每日短讯:铭利达: 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2-10-13
- 今日热文:赣能股份: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2022-10-13
- 【世界聚看点】味知香: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2022-10-13
- 今日热闻!凯美特气: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2022-10-13
- 全球热议:瑞玛精密: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22-10-13
- 天天观焦点:顾家家居: 顾家家居第四届监2022-10-13
- 今日快看!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2-10-13
- 【环球时快讯】慈星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2022-10-13
- 天天动态:结束"沪漂" 网红植物"金毛狗蕨"2022-10-13
- 全球速递!沪历史保护建筑重现百年沧桑 百2022-10-13
- 【焦点热闻】武康大楼首款数字藏品发布 保2022-10-13
- 环球快看点丨沪上大闸蟹品相价格与去年持平2022-10-13
- 当前通讯!洋山港海事局保障洋山自动化码头2022-10-13
- 今日报丨利尔化学: 关于利尔转债赎回实施2022-10-13
- 观察:迪威迅: 关于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2022-10-13
- 【快播报】至纯科技: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2022-10-13
- 每日热闻!麦迪科技: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2022-10-13
- 当前看点!大庆华科: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10-13
- 热议: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关于使用闲置募2022-10-13
- 环球播报:闽东电力: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2022-10-13
- 看点:双鹭药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2022-10-13
- 全球微资讯!渝农商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2022-10-13
- 当前快讯:日月股份: 日月股份关于非公开发2022-10-13